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办理常见问题

1、如何送检产品?

对在国内生产的产品,由生产厂家负责送交检测;对境外生产在国内销售的产品,由国外生产厂家委托国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负责送交检测。

2、产品检测合格后,申请者应在多长时间内申请办证?

申请者应当自检测报告出具之日起三个月内,向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申请办理销售许可证。逾期未申请办证的,不予受理。

3、申请办证时,应提交哪些材料?

1)申请表(一式二份,内容打印,法人签名并盖章);

2)营业执照(复印件,加盖公章);

3)产品检测报告(复印件);

4)信息安全企业承诺声明(原件);

5)企业介绍信模板(加盖公章);

6)病毒防治类产品,申请者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研究的备案证明;

7)境外厂家生产的产品,申请者须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或合同复印件(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);

8)采用密码技术的产品,申请者须提交国家密码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(复印件,国家密码管理局咨询电话:66135522-接待处);

9)产品技术说明书(要求中文电子版,并于光盘封面注明产品名称);

10)根据有关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
4、证书的有效期限多长?有效期满后如何办理延期?

销售许可证自批准之日起2年内有效。证书有效期满前,生产单位应当将样品重新送交检测。检测合格后,向发证机关提交申请,申请应于期满前30个工作日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。

5、延期时,须提交哪些材料?

1)与初次办证时提交的材料一致;

到期的“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”原件。

经审批同意延期的,可以继续使用原证书编号。

6、商用密码产品不属申领范畴

根据《商用密码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73号)有关规定,“国家对商用密码产品的科研、生产、销售和使用实行专控管理”,目前,商用密码产品由国家密码管理局统一管理,不在 “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”行政审批范畴之内。

7、送检产品如何处置

1)软件产品检验完毕后,由测试机构存档;

2)硬件产品测试完毕签发报告15个工作日后,寄回委托单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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